关于报送2021年度校领导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2020-06-12

关于报送2021年度校领导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央统战部关于印发<中央统战部外事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中央统战部外事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最新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因公出访工作,我处决定自即日起开始涉及校领导(厅局级以上)的2021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工作,详细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因公出访计划和经费预算申报工作,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以及“谁组团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2021年度涉及校领导的因公出访计划和预算。

二、请根据出访任务类型,按学术出访和行政出访进行分类申报。学术出访团组指的是教学科研人员(含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以及离退休返聘人员)出国(境)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行政出访指一般性中外校际、院际、科研院所间的工作交流。各单位申报的出访任务类型由我处审核认定。校领导因公出访团组不论学术还是行政出访团组,均按照行政出访的要求上报,即:

1.因公出国团组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4人。

2.在外停留时间,一个国家不超过5天;2个国家不超过8天,3个国家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1个国家不超过6天,2个国家不超过9天,3个国家不超过11天,离、抵我国国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天数。

3.每次出国不得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除外)。

三、各单位要由分管领导牵头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2021年涉及校领导的因公出访计划申报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单位名义统一申报。

四、2021年度校领导的因公出访计划还须上报中央统战部审批。一旦计划审批通过,各组团单位须严格执行审定通过的出访计划。未报批、未获批的校领导因公出访团组无法安排出访

五、逾期不报,视为2021年无涉及校领导的因公出访任务,我处不受理临时提出的涉及校领导因公临时出访任务。

六、请各单位通过华侨大学外事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具体信息如下:

1.登陆方式:信息门户→外事系统→因公出访系统→年度计划或国际处网页→因公出访系统→年度计划

2.各单位在完成填报提交并经所在单位领导网上签批后,请将纸质表格导出,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出访管理科存档。地点: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204/厦门校区行政主楼1718

3.申报截止日期:2020630日,

4.注意:

1)申报人在出访系统里拥有多个角色身份,请注意切换身份后再填报或审批。

2)本次申请受理范围仅为2021年度涉校领导出访计划申报。其余出访计划将在9月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计划申报为系统填报,逾期上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注意填报截止期限。

5.联系人:陈旭峰,电话:22690708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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