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党员“承诺”的通知

2022-04-08

关于开展2022年党员“承诺”的通知


党支部

为进一步激发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勇于担当、努力奋进的内动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党员“承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本学期新发展党员应于学院党委审批后半个月内完成党员“承诺”。

二、完成时限

2022年4月20日(周三)前

、承诺内容

党员承诺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党员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誓词、《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和中央提出的“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等。

二是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是根据岗位职责、本职工作党支部安排的工作任务,提出本年度任务目标,鼓励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支部或党小组为项目组做出集体承诺专业教师党员重点围绕推进教育改革、做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承诺;管理服务岗位党员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改革发展、服务师生、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重点围绕学业进步、素能提升、理论强化、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四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六项纪律”情况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的党员底线要求等。

、方法步骤

1.作出承诺。党支部引导党员结合岗位职责,以正在做的重点工作作出公开承诺,年度承诺内容分为共性部分和个性部分。每名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承诺书》,由本人签字确认后,4月17日前递交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作出承诺。

2.审核承诺。党员承诺的内容由党支部逐人逐条审核把关(支部审核意见落款时间应在4月19日之,并报学院党委备案;支委会成员承诺的内容,在党支部审核的基础上,报学院党委审核确认。对联系实际和岗位特点不紧不实的,要督促党员及时修改完善;对不符合实际的,要重新提出承诺事项。

3.公开承诺。党员承诺事项确定后,除在党小组、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外,还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材料报送

各党支部应于4月20日前将全体党员《党员承诺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jddw@hqu.edu.cn,《党员承诺书》统一以“党员姓名+2022年党员承诺书”的方式命名;《党员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各党支部统一填写支部审核意见后,于4月20日前交至学院C4-405办公室。


附件:2022年度党员承诺书(模板)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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